关于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延续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本省核发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凡2022年6月30日之前有效期届满的,无需办理证书延续手续,有效期自动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企业或个人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进入“个人服务”中“资质”的相应栏目,重新申请下载统一延续后的电子证书使用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9日 |